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的项目是什么?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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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问题】 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的项目是什么? 【回答】 一、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)规定: 第十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,下列支出不得扣除: 1. 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、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; 2. 企业所得税税款; 3. 税收滞纳金; 4. 罚金、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; 5. 本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; 6. 赞助支出; 7. 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; 8. 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。 二、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)第四十九条规定: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、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,以及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,不得扣除。 更多推荐: 实务会员 会计培训 税收政策 预付卡业务如何开票?如何申报纳税? 2023年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税率是多少?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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